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我妻入院时因医院ct是医生出钱购买的,凡是住院病人必须做ct检查而发表不同意见,医生在病人ct检查正常,化验病人钠只有一百,钠偏低,医生在病人入院后未出现呕吐的情况下安排一名性格急的实习护士在医生未到场时插胃管造成插胃管过深食管和胃大出血窒息死亡17分后心肺复苏,又停止心跳三次方抢救转重症监护室于四日死亡。但医生一直隐瞒为啥造成窒息死亡原因和三次抢救的记录。怎办?
人
发表于 2021-02-03 14:48
向TA提问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犯了医疗事故罪后,要对医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发表于 2021-02-03 15:30
向TA提问1、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客观要件
包括以下几种: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3、客体要件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行为人大多不懂医术,有些略微懂一点医学常识,主要是凭烧香、念经、看手相以及各种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诊人。
(2)利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气功,却号称自己的气功如何了得,挂牌行医,骗取钱财。
(3)利用现代仪器进行非法医疗活动。如利用电脑为人诊断病情,开具处方。
(4)非医疗机构超越服务范围进行医疗活动。如一些不具备外科整形手术资格的美容医院,擅自开展医学整容活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发表于 2021-02-03 16:07
向TA提问1、及时保留证据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应当及时向医疗单位或者医院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提出调查的请求,在此过程中,要求有关行为者和部门主任及时将事项写清楚,并封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如果病人死亡,应及时保护尸体,并要求主管当局进行医学鉴定。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将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材料,封存医疗材料,防止疾病被改造,伪造,隐蔽或破坏。如果患者死亡,医疗单位将主动提交尸检。如果没有,病人的家人应该提醒。主管部门将组织医疗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产生的医疗纠纷由经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3、处理后果
属于一般医疗纠纷的,经调查,医疗部门(部门、部门)和患者协商解决。如果患者或家属不接受,调查结果将上报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解决医疗纠纷。综合性医院设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对其作出反应,如推诿,应要求医院领导。
4、医院将与病人或领导小组的家属讨论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或医疗单位,以便以协调的方式解决这些纠纷。如果是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给予经济补偿或补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应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如果争议仍无法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病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医院附属医学会提出申请。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证明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共同委托双方组织重新鉴定。固定的。
6、如果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仍不满意,可向法院申诉。病人或者病人的近亲,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状况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