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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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4 16:27
向TA提问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答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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