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人
发表于 2021-02-05 15:14
向TA提问我国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没有做详细的司法解释,只有一小部分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参考答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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