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构成特征?
人
发表于 2021-02-18 17:05
向TA提问(一)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例如销售明知是盗版的文字作品、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构成犯罪,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巨大。
(三)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本罪主体应该是指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如果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自己实施销售行 为的,构成侵权著作权罪而非本罪。当然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也可能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共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非本罪。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并具有营利的目的。
参考答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