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
人
发表于 2021-02-28 15:49
向TA提问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
发表于 2021-02-28 16:25
向TA提问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2-28 17:11
向TA提问刑事传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2-28 17:46
向TA提问不属于。继续盘问是由《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没有包含继续盘问,所以,继续盘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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