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人
发表于 2021-03-01 18:03
向TA提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首先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愿意补偿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若受害人请求补偿,则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