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人力以"因公司内部流程为走完",离职证明需要到次月才能开据,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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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19 16:17
向TA提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
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
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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