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今天我和朋友在奶茶店喝饮料,突然一个人走过来把我朋友给打了,后来我朋友出于自卫打伤了对方。我想问下会不会构成防卫过当?
人
发表于 2021-03-15 14:39
向TA提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判断防卫过当的标准: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发表于 2021-03-15 15:23
向TA提问正当防卫,是指本人、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正当防卫作为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其根据是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自卫的权利,是属于受法律鼓励的行为,目的是保护当事人本人、他人不受侵犯。因此,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何认定防卫过当呢多数意见认为,从权衡各方利益的角度考虑,既要有利于维护防卫人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对不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防卫行为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必要限度。从防卫的时间上讲,对于侵害人已经被制伏或者侵害人已经自动停止侵害行为的,防卫人不得再进行攻击行为;从防卫手段来讲,能够用较缓和的手段进行有效防卫的情况下,不允许用激烈手段进行防卫。对于没有明显危及人身、财产等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为,不允许采取造成重伤等手段对侵害人进行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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