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与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关系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21-03-16 17:50
向TA提问第一千零三十条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
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
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
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
以请求更正。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关系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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