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散布谣言会怎么处罚?
人
发表于 2021-03-24 14:59
向TA提问散布疫情谣言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影响极坏或者造成了比较大的社会恐慌,还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发表于 2021-03-24 15:25
向TA提问疫情造谣者,传播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是被治安拘留,处500元左右的罚款,但是造谣者和传播者实际上也很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类似于造谣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扰乱到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秩序,那就要按照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刑。
发表于 2021-03-24 16:16
向TA提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进行造谣、传谣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疗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发表于 2021-03-25 15:31
向TA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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