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母亲在今年1月与中介带的人签了份318万的售房合同,收了定金3万,合约上面写着4月底前买家付首付,并且签约正式合同的人可以不是付定金人,买卖方违约的一方需要支付中介百分之二的房款 我觉得我母亲遇到的是被倒卖房子的人 后来我母亲找到中介说房子不能卖给不是付定金的人,中介说违约要付百分之二个点 中介说话完全偏向付定金的人,我们知道中介和付定金的是一伙的,被他们合起伙来吃下房子倒卖了 后来我们找到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号码帮我们查到了付定金的人在上海没有交过一个月的金,他是外地人,根本不具备购房资格 现在中介强调合同上面写着正式购买方可以不是付定金人,解约要我们付他们百分之二个点违约金,请问这个合同究竟是谁违约?一方面付定金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国家应该是不支持倒卖房子的。二方面合同上写着正式签约购房人可以是付定金人以外的任何人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21-03-2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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