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位在上海能做风险代理律师。18年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原公司应支付我40余万元工资补偿等费用,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实际控制人装疯,公司账上没钱没资产,一直没支付。先查明17年底也就是公司不正常经营前段时间,这老板从账面上支出随便找几张银行对账单,就支付700多万。法院建议另行起诉他个人。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上海,找一位能做风险代理的律师,不预收费用的,拿到钱分成合理的,请和我联系 宋先生
人
发表于 2021-03-26 09:12
向TA提问1、上海律师估计不一定有人愿意风险代理你的案件,因为工资等劳动报酬法律规定是不适用风险代理的。2、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股东的话,可能需要以“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诉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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