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开婚纱店的,现在情况是这样,客人3月5日在我店拍摄的婚纱照,他的婚期是3月30日,当时合同备注是3月25日收到产品,我们工厂是在广西,客人在天津,在25日当天产品已经抵达天津,因为快递派件的原因当天没有送达客户手上,当时也跟客户沟通讲3月26日肯定送达,但是客户不依不饶非得要25日就要送到,说送不到就要起诉我们,我们工作人员也给客户打电话解释,可以做出相应补偿,但是客户不听,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人
发表于 2021-03-30 10:51
向TA提问协商不了,只能让对方去起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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