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想咨询黄乐平律师,我是他的忠实读者,他的很多工伤和职业病书籍我都买过,《工伤保险条例》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或四十发放,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去世时的伤残津贴,还是定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假如是定诊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个朋友1989年鉴定职业病尘肺,后来一直治疗尘肺,去年三期尘肺肺衰竭死亡,工伤保险科按1989年的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发放,1989年的本人工资不到100块钱,这样供养亲属抚恤金才30元每个月,去年去世时他伤残津贴拿3000多,家属要求按3000多的伤残津贴百分之三十发放,被拒绝,他们说他们咨询河南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工伤保险处说按照职业病定诊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这样每个人拿30元的供养抚恤金合理吗

河南-平顶山 发表于:2021-03-3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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