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门家有两个冤案,第一个是宅基地冤案,法院立了个我们家和三里地以外的别村民薛某人有宅基地侵权纠纷案。薛小时候被姨姨收养,2岁时姨夫死,姨姨在其八岁死,姨姨的婆婆将其养大成人,并拉车成家,成家后有三个孩子搬走,并迁走戶口,对有病看不见的奶奶不予照顾,到原籍村居住,村乡两委让人我爷爷照顾并继承老人的宅基。没想到爷爷赡养五年埋葬,翻建老人土坯房十来年了,法院以薛某有宅基地使用证为由把我们全家告上了法院,第一次开庭在2010年立了个恢复原状的案子,后来有撤诉了,2015年立了侵权的案子把我们判输了,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都输了,爷爷是建档立卡扶贫户唯一住房,爷爷的房子没拆,把我们全家限制高消费,我们冤枉,有没有翻案的可能?
人
发表于 2021-04-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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