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有关公司想与我解除长期劳动关系的事情。我2013年入职现在的公司,一家外资欧洲公司,已经在2020年12月初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3月初突然接到公司部门的领导的领导通知,说我的岗位在这次组织架构调整中没有了,如果在规定期限2个月内,无法找到其他岗位转过去,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做的改善类项目在过去的8年特别是最近2年的结果非常好,原来项目工作现在继续在做,从3月份初公司就将原本在2021年1月20日通知我要在今年5月份正式开始的新工作分配给了其他人。我原来所在的部门没有撤销,其他人继续留在原来的岗位,1位同事调岗,其他人在做原来的事情。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突然接到通知,我自己与家人都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因为我家里就我一人工作,妻子不工作已经多年了,有3位老人:自己母亲、岳父与岳母,及2个未成年的小孩要赡养。我没有离开现在公司的打算,努力在内部找其它岗位,目前为止一个月了还没有找到明确的可转过去的岗位。明天下午公司的人事要与我谈这事,我该如何做以及如何维权?谢谢你们的答复。此致,敬礼!一位即将失去工作且要养家糊口的中国公民。
人
发表于 2021-04-09 10:03
向TA提问以你现在的状况只能是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只能让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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