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国土地使用证面积336平,房屋79平,院落面积以使用类型为划拨的说法,不予补偿,请问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向哪里申述要求合理补偿?
人
发表于 2021-08-04 10:50
向TA提问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房屋补偿按建筑面积算。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按照批准你的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你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拆迁房屋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拆迁房屋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8-04 11:15
向TA提问首先需要看是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还要看被拆房屋的面积大小,才能决定如何落实安置房面积和套数。
如果在城市,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换的,各地政府在房屋安置办法中都规定套靠户型的办法进行产权调换,被拆房屋大于安置房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增加一套房进行安置,增加一套房后大于拆一还一以上的面积,可以用适当的价格来调整,确保征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时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减折旧,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但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每户人家只能享受一块宅基地,你家如有二个农业户口本都独立门户了就可以分配两块宅基地,让你自已建房,或由村集体统一建房按户口和人口数量分配安置房面积。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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