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强制执行终审结案。因房产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第三方提出异议,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夫妻都七十多岁,为这一案件奔波了五年。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人
发表于 2021-04-27 17:07
向TA提问你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发表于 2021-04-29 16:24
向TA提问一般情况下,你们之间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缴纳了合理的房款,房屋已经由你们实际占有使用,法院不会仅仅因为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就剥夺你们的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是一房数卖,其中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的购买者将取得房屋所有权,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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