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男方出资33万,女方50万,写的女方父亲的名字,首付款从女方父亲银行卡划出,没有书面份额分割证明,后感情破裂没有结婚,且房子在这段时间内涨价了,男方要求退还33万和涨价部分的八分之三,是否合理?应退多少?
人
您好!男方要求即合理又合法,肯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发表于 2021-04-29 15:26
向TA提问建议您携带材料到现场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北京财富中心A座701室,北京京德律师事务所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