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一月份因为收购来自盗窃的金属铜,然后被逮捕,她没有参与盗窃,只是收购,已经关押了四个月,一直在侦查阶段,然后昨天收到的通知是鉴定这些物质金属铜的市场价格大约在十五万左右,检察院那边给出量刑是3年零四个月,盗窃的有四桩,有来自个人的,有来自单位的,谅解书不好弄。早些年有过关押经历,不是初犯,但是那时没有判刑。这种目前情况有少把握能判缓刑或者能减多少刑?
人
具体可来电咨询,以确定有关事项。
发表于 2021-04-30 11:43
向TA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将罪名由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数额超过3000元的就可以立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50万元。掉,除非抢劫或盗窃所得赃物; 一、看交易的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值,根据经验,一般卖赃者所得赃款仅仅是赃物鉴定价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卖赃者是否急于脱手;五是看赃物与卖方身份、体貌的匹配性以及卖主对赃物的了解程度,等等。然后分别列出可证明“明知”的基础事实和可反驳“明知”的基础事实进行分析比较,再结合人们一般的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判断哪一方的事实和理由更为充分可信,最后推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的结论。具体什么情况呢?欢迎联系
发表于 2021-05-01 09:04
向TA提问具体可来电咨询,了解相关细节
发表于 2021-05-06 21:22
向TA提问您好,可以依法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建议结合其他可能的减轻或从轻情节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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