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原为夫妻关系,育有一子a一女b。后因B意外身亡,A携子女改嫁C,此时子女ab均小于18岁,由A和C共同抚养。A和C后又育有c和d两女。A和C共同抚养abcd四个孩子且一起生活。随着四个子女长大,三位女儿bcd和两位老人AC均搬出原B所有的住房,由长子a居住,该住房有三个人的户口,即老人A、长子a以及a的女儿。老人A和C居住到C名下的住房,该住房户口有老人C、最小的女儿d以及d的女儿三人。正值动迁分房前夕,由于老人C病故,因为担心老人A没有C名下住房的产权会导致居无定所,经女儿c提议,长子a也很愿意地将老人A户口迁到C名下的住房,至此老人A户口离开原B所有的住房。而后,长子a及其女儿各分到一套福利分房。请问这两套福利房老人A是否有部分或全部所有权,女儿bcd是否分别有继承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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