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交通伤残,一个七级,一个九级,两个10级。我想问我的伤残损失怎么计算。
人
发表于 2021-07-20 16:02
向TA提问1、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
2、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即可。
做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入院小结、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即不要过早鉴定,不要迟迟不鉴定,前者的鉴定报告可能被推翻,后者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发表于 2021-07-20 16:49
向TA提问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护理费标准由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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