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说了离职,问了工资是否正常发放,他回答是,现在扣了三天工资,其余的按临时工标注发放原本是二十一小时,且本人五月份提的离职,他扣了我四月份的工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21-07-20 16:09
向TA提问办理离职手续时会核算员工离职当月的工资,但薪资发放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发放规定。工资是按离职时间算的,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发表于 2021-07-20 16:31
向TA提问按照法律规定,辞职时未支付的工资,应当在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并批准后即时发放。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
公司迟发工资超过7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属于拖欠工资,公司除应当支付所欠工资外,还应当支付所欠工资25%作为补偿金。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工资和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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