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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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有需要可结合案件情况具体联系。
发表于 2021-05-18 01:11
向TA提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具体什么情况呢?欢迎联系
有问题可以打电话详细咨询
发表于 2021-05-25 20:15
向TA提问您好,你可以将具体情况电话告知或者到事务所面谈。
发表于 2021-10-26 17:00
向TA提问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没有异议,签署离婚协议,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方式;诉讼离婚,是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甚至是是否离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起到解除婚姻关系的作用,且效力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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