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跟别的女的发生关系,后来女的说是被强迫的
人
发表于 2021-07-15 16:22
向TA提问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在违背女性愿意的情况下,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就可以认定是强奸,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发表于 2021-07-15 16:56
向TA提问犯花案,现在一般指男子对女性的强制猥亵或者强奸罪。而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要是由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在故意的情况下强迫妇女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构成的。具有强行奸淫妇女的主观故意性,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即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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