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底城中村集体土地性质的宅基地上拆旧新建没报批,属于违建中是不是一定要强拆?注:没有超出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
人
发表于 2021-07-07 15:53
向TA提问按照各个地区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发表于 2021-07-07 16:20
向TA提问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属于全村村民的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对宅基地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宅基地上建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该房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发表于 2021-07-07 16:46
向TA提问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产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属于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村民在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办理房产权。对农村房屋的确权,房产证可以作为确权的直接依据。若对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而户是家庭成员的集合体。在各省制定的宅基地管理法规中,基本都确定了是以子女结婚确需要分户和外来人口在本集体组织落户等为基本条件。在一户中,最基本的家庭成员往往有夫妻、父母子女甚至还有其他人员。而城市房产证则目前没有限制。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产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属于“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村民在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办理房产权了。
法律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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