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了婚礼,但没领证,共同生活近两年了,然后性格不合,我提出分手,打算返还彩礼和首饰钱,但男方觉得亏了,他把婚礼酒席、平时给我发的红包、过年过节给我家和我亲戚家送的礼全都要我折现还给他,想问这笔钱是在返还的规定范围内吗?
人
发表于 2021-07-07 15:39
向TA提问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出现很多“骗彩礼”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应当归还彩礼的情形。
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发表于 2021-07-07 16:14
向TA提问协商不了可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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