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纠纷,门面转让给对方,当时的合同已到期未签合同,但是交纳了房租,当时房租未到期,待房租交纳时间到期后,承接门面的人未与物业签署合同,称与物业有关系,可以省去中间部分钱款,让我们不用操心他们自行解决,后来物业要求收回门面,另做别的安排,现合同未签,承接方发开律师函,要求我方退回转让费,期间承接方已经经营8个月左右了,经营的钱也是承接方自己拥有,中间还要求与我方签署了一份协议,中间的一条是要求我方必须协调达成承接方与物业签署合同,但是其间是承接方自己要求找物业关系处理此事,并非我方不让他们找物业签合同,催促多次,他们总已此原因拖沓,现发生此情况要求我方买单,我方觉得并非自行原因导致事态结果,想知道这样的情况能胜诉吗?
人
发表于 2021-06-0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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