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母亲半身麻木到医院看病,门诊医生让我母亲检查完说没问题不让住院也不开药,回家后,两周后身体越发不适,就去了相邻城市医院检查,医生说必须住院,因社保原因我母亲必须去第一次看病的医院才能报销,于是她返回第一次看病的医院门诊那名医生依旧不让我住院还说她心理有病叫保安驱离她和她的家人,事后她家人找住院部医生看检查结果才让她住院,但是延误了她对病情的治疗,我们怎样让医院就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如住院费,陪护费等,以及对那名有责任的医生怎么进行追责和起诉?

新疆-阿克苏 发表于:2021-06-05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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