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校班主任经常罚站孩子们,还变相体罚,让孩子们抄过量作业,还侮辱孩子人格的行为,可是学校维护这位老师,不给我们换老师,我们可以根据那条规定让教育局介入处理呢?
人
发表于 2021-06-10 17:14
向TA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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