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3月8日入职,约定使用期为一个月使用期工资为3600元,到了时间之后申请转正转正之后为4500,因前单位离职单在4月20日才拿到手,这次之前我有找过公司领导询问,不给过试用期就走人,公司领导同意转正,但人事始终没批,也没有告诉,到了第三个月说试用期不过,提前三天通知我 换句话说就是,拿了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干了三个月的工作,其余两个月是按照转正之后的工资发的,而且刚进公司时,签了劳动合同,但合同一直没有给,也没有通知去拿 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

江苏-无锡 发表于:2021-06-0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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