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岁半,在人行观光道路上推滑板车走,一位女士踩到了滑板车摔倒,那位女士和朋友一行四人酒后散步,并且内部发生口角,在推搡打闹中不慎踩中滑板导致受伤,且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如需要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人
发表于 2021-06-12 15:40
向TA提问孩子两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应由孩子的父母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醉酒、相互殴打、不慎踩到滑板车具有过错,应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也就是没有拍到他们打闹推搡,这个会有影响吗?目前对方还没有走法律程序,如果他们不承认,有其他途径吗?这类事情应该怎么样处理,怎么样处理会更好,一般赔偿责任会占比到百分多少,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