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0年12月因工伤残,2002年经新疆石油管理局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五级。按照现企业(局级)规定,工伤五级可以办理内部退养。但本人现所在单位(处级)人事劳资部门说我工伤时间久远,不能办理内退。请问,现所在单位(处级)人事劳资部门的答复是否违反《工伤保险条例》?我是否能够通过起诉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人
发表于 2021-06-23 14:54
向TA提问可以,可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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