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2021年6月20日将上述房款余额一次付清,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同样甲乙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由中介方,中介方为乙方领到方产证之日起将房产证和房屋分别交由甲乙方。后面补充条款为:具体过户日期以银行审批通过放款时间为准。 银行于2021年6月25日放款,现在我作为甲方是否能就乙方2021年6月20日将余额付清这个条款,认为乙方违约扣除乙方定金,这个作为是否可以成立?
人
发表于 2021-06-28 15:14
向TA提问第一,明确协议内容
要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有利于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都是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明确办理按揭中双方的责任
买房通常需要按揭,银行按揭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可能有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银行等方面的原因。要明确的是,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公摊建筑面积
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第五,明确装修标准
如若是精装修房屋,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
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发表于 2021-07-0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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