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我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合同是长期合同,并且属于5年内提前离岗人员,由于事业单位改制度企业,在这改制过程中全部用威胁恐吓的下三流手段,撤销所有人的合同,及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投诉无门的情况下,现在起诉该单位,希望能过您们,帮我解决有关问题了!谢谢您们!
人
发表于 2021-06-30 10:10
向TA提问1.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规定,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公务员的试用期就是一年,但签订无限期合同。而事业单位签订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续签。2.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特点,合同岗位不固定,会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岗,听从领导调遣。和公务员一样平时没有加班费和过节费、高温费,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如公务员,但义务相同,有时需要休息日值班。3.事业单位不同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它使用的资金部分或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因此,事业单位在管理上较之企业单位要严格。4.《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之所以对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规定最长12个月的试用期,一方面是给用人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的时问,另一方面,也是给受聘人员以充分的选择职业方向的时间。5.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如是劳务派遣的,劳务人员与派遣单位关系是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6.法律法规链接《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l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法律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发表于 2021-06-30 10:49
向TA提问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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