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17年我从第三人手中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作为中间人开具了全款转具,收了2万办证费用,保证办证,后来得知该房子已经早就被法院查封冻结。经过近4年协商办证,追要购房款等,第三人和开放商至今未处理。我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说开发商和第三人诈骗吗?或者法院起诉诈骗?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21-06-3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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