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村民承包土地荒山荒坡种果树及经济林木,2002年1月至2032年1月,承包期30年,2020年十月,政府把这里划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在没有得到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2021年6月2日,政府把我的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船没收,把我的农业附属设施及房屋住房生活用房全部催毁拆除,到现在为止,政府不给我任何说法,请问我该咋办呢?
人
发表于 2021-07-0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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