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2012年和村里人组成五户连保,在信用社签定贷款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我们头一年贷款全还完了,第二次他们又重新贷款,第二次他们贷款我并不知道也没通知我。到还款期限时有两个人还上了。还有两人没有还。2015年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我被判承担连贷责任。法院年年找我拘留我,让我还钱。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我列为老赖。

黑龙江-大庆 发表于:2021-07-0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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