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结婚证,男方91岁,有退休金,女方69岁,无退休金,常年在外租房住,女方今年得了肾衰心衰,需要很多钱看病,女方住院期间,男方把东西拉走回了儿子家,工资卡也挂失了,女方现在没钱看病,没地方住,这种情况男方是否该拿钱给女方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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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5 11:34
向TA提问夫妻间的相互抚养的义务是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抚养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履行的。否则,需要抚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发生纠纷,可经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既可调解解决,也可判决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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