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小产权的问题 ,我们小区是拆迁安置房,房子已经住了大概10多年了,目前还是小产权,拆迁的时候以超低价卖了一套房子给亲戚,到现在好多年了,一直是小产权,如果这个房屋要重新拆迁或者可以换成大产权的话,之前卖的房子算谁的?亲戚那边要房子的大产权需要我们签字才能拿到吗?之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有效吗?谢谢
人
发表于 2021-07-14 10:41
向TA提问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产权的,但是要5年以后才能办。有了产权就能过户,有了房子,外地的户口当然可以转过来,有一点就是安置房一般都办不到国土,90%以上的拆迁安置房都办不了国土,如果小区有大国土就可以办小国土,产权是肯定能办的。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发表于 2021-07-14 11:04
向TA提问一般来说,房子产权70年到期了的话,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您的,只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国家的。
房子产权70年并不是说你只能使用该房屋70年的时间,当房屋70年使用期限满之后,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政府还没有收回这块地的打算,或者无正当理由收回这块土地,那么购房者只需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时间即可,这个费用不会太贵,因为平摊到您房屋上的国土面积一般只有10来平米(具体面积请翻看您的国土证);如果政府想收回购房者的房屋所占有的这块土地,那么赔偿这块土地上购房者的房屋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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