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现在根据合同做满了70个小时申请离职,但是主管不给签字,说我签的是劳务的合同,这个怎么解决
人
发表于 2021-07-13 15:54
向TA提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后,在合同期限内不想继续上班,那么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注:试用期,是提前3天申请辞职),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
然后,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与接手的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到月底,拿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才能完成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
发表于 2021-07-13 16:31
向TA提问第一、通过离职证明,可以证明自己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了相关的合同;
第二、通过离职证明,能够清楚的证明自己是按照正常的手续离职的;
第三、当拥有了离职证明之后,足以说明本人已经属于自由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申请失业金,或者向有关单位发出应聘的请求;
第四、在办理一些转移手续的时候,也会用到离职证明,比如公积金、社保、人事关系,都需要本人提供相关的离职证明才能够完成这些方面的转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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