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看孩子的权利,可是每次看孩子带孩子一两天他就找各种理由,叫我把孩子送回去
人
发表于 2021-07-12 10:21
向TA提问如果离婚了,可就探望权向法院诉讼
发表于 2021-07-13 11:52
向TA提问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发表于 2021-07-13 12:22
向TA提问只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或者是母亲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无论结婚与否。我国的《婚姻法》第19条就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绝承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不能因为女方或者男方嫁做他人妇或者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者女方抚养自己亲子或者是亲女的义务。同时,非婚生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生父母的义务,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权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给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7-13 12:59
向TA提问如果在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女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实际履行中,男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值得注意的是,在探望权利方面,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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