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上门,结婚半年没领证,办了酒席,现在要分开,男方索要这半年给女方的生活费还有拍摄婚纱费用,上门时带的3万礼金,这3万在女方父母手上,女方父母要女方自己支付,请问现在女方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人
发表于 2021-07-12 08:04
向TA提问你好,礼金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礼金应返还。
发表于 2021-07-13 11:21
向TA提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摆酒后未登记结婚的,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法院是会支持男方主张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发表于 2021-07-13 11:42
向TA提问夫妻离婚的,彩礼是否退,以及退多少的问题,要结合以下三种情况来确定: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形。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予并导致给予人生活困难的。通常有上述三种情况接受彩礼的一方就需要返还彩礼。当然,不同的地区不同法院处理上会有差别的,比如有的地区会考虑到双方是否生育小孩,是否男方有过错等来定性。还存在全退、退部分以及不退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