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妻已经离婚,是民事判决的 但女方户口一直在我户口本上,两个月之前刚把户口迁出,但户口索引页上仍写着她的名字,女方就是不愿迁出,请问律师我改如何办理?谢谢
人
发表于 2021-07-13 15:39
向TA提问一、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
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7-13 16:15
向TA提问一、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
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7-13 16:45
向TA提问女方户口没有迁移,离婚也是需要带户口本办理的。内地居民离婚需要户口本,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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