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所谓共同债务,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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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16 11:33
向TA提问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可向另一方主张追偿。在举证方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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