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人合伙在新疆成立了一家公司。但是大股东背着我们,私自用公司的名义为另一家以他为实控人的公司提供了担保。我初步查阅了,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我能起诉他侵权并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吗?
人
发表于 2021-07-1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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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16 15:11
向TA提问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文件,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公司自制的规范。公司设立时就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计好未来公司的治理结构。很多企业往往不重视公司章程设计,不重视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中往往出现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护,或者大股东良好的公司管理意图得不到贯彻执行,甚至陷入公司僵局等。具体而言,比如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重要决议事项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最终导致无法实施。因此,必须强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可操作,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法律依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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