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倒,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两人全身多处骨折住院20多天,医生也说可以出院,但是出院没人可以照顾老人,想去疗养院住一段时间,对方也不垫付医药费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还有后续的误工费和精神赔偿该怎么去算呢?
人
发表于 2021-07-26 14:35
向TA提问1、交通事故的出院证明是不是交给交警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记交警调解赔偿问题的,就可以交给交警。
2、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发表于 2021-07-26 18:25
向TA提问出院后选择去疗养院疗养一段时间的费用也应由对方赔付,出院后满三个月,最好做个伤残等级鉴定,以便向对方主张相关赔偿。
发表于 2021-07-26 19:16
向TA提问最好请个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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