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古县引沁入汾16年到19年在23局外包队干活。单时老板给我作了10万块钱的工资,19年1月份23局让我签承诺书后说发工资,引沁入汾项目部代发,可一直没有发。我到古县引沁入汾23局让查我的工资,他们说查不出来,我只有承诺书复印资料劳动居说没有证据不好办,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21-07-27 14:13
向TA提问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要给劳动者做出双倍工资的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发表于 2021-07-27 14:54
向TA提问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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