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从2021年3月27号入职至2021年7月27号工作已满30天,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从2021年6月开始交社保,前面4月和5月的社保未缴及7月份工资未结。3月份面试时双方协商好4月和5月每月工资4100元,到第三个月涨200元即每月工资4300元。7月初以我工作失误暂缓涨200为由,克扣我工资迫使我离职,第二天找公司协商离职赔偿损失公司不想赔偿同意我继续工作。中旬公司唐晓没有原因让我干到月底,期间可以请假另找工作,同时我也向公司协商只需多支付我一个月双倍工资,公司不同意。7月27日我向公司所要辞退通知书及当月工资,公司要求我签协议(协议内容是要求我不去劳动仲裁委告公司)才能结算工资,于是我向红光镇派出所报警求助并做了相关笔录。 同意2021年8月15号支付工资 请问我还需要EMS快递 写被迫离职通知书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21-07-3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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