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前在娘家有农村承包土地,结婚后,大约20年前,女方将户口迁到城市,后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时,女方户口迁到城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在农村土地确权证书上登记女方的名字,登记了她两个哥哥的名字,现在这块土地国家要征收,女方有资格领这块土地的补偿款吗?
人
发表于 2021-09-10 14:53
向TA提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成员来说,是他们的一项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第二,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发表于 2021-09-10 15:24
向TA提问1、迁回原籍
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是最常见的做法,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迁回原籍唯一条件就是需要原户口所在地(原村集体)同意迁回。
迁回办理流程为:首先拿离婚证到原居住地申请户口迁回;然后拿到落户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并归还现居住地集体所有物(比如,农村集体土地);最后带着相关材料到原居住地办理落户迁入手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地区迁回原籍一定要注意土地和宅基地的分配和归还问题,不要在没有得到原居住地迁入许可之前就退出现居住地,小心两头空。
2、另立门户
另立门户一般常见于一线城市,即使在离婚后户口从外地迁来的一方仍是希望把户口留在当地的。但我国各个城市想要另立户口都是各有各的标准,一般来说,想要另立门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达到一定金额的存款、或者稳定的收入等。达到当地另立门户标准的,直接带上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3、再婚后迁走
如果离婚后应迁走的一方(一般为女方)近期内有再婚打算的,就不用先迁回原地再迁到再婚处那么麻烦,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到再婚对象所在地。迁移流程为:向迁入地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比如离婚证明及结婚证明,以及当地户口迁入的其他条件证明;得到许可后向先居住地申请迁出;最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3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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